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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5-12-10
信息名称: 转发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

转发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辽医保〔202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特需门诊诊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通知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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