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抚医保发【2020】9号)要求,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于2020年4月受理了医药机构对医疗保险定点的申请,报送抚顺市医疗保障局,经专家组联合评审,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医药机构共9家,按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 举报电话:52673506 53997779 附表:2020年拟新增医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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