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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度 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第三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2-3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部分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2021年度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市医保局组织市、县(区)相关人员,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2021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第三批)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