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
信息名称: | 2021年度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
附件2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完善相关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二)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险种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离休人员医疗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财务制度,统计、分析基金运转情况,提出上述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基金预算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四)为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的拟定实施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为药品、医用耗材价硌、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及相关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精算等工作。
(六)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652.4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52.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2.41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005.7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1)公务员医疗补助;(2)新冠疫情防控补助;(3)离休干部医药费;(4)医疗保险基金运行费。
(二)支出总计3652.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6.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6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
2.项目支出3155.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40%。主要包括(1)公务员医疗补助;(2)新冠疫情防控补助;(3)离休干部医药费;(4)医疗保险基金运行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05.7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1)公务员医疗补助;(2)新冠疫情防控补助;(3)离休干部医药费;(4)医疗保险基金运行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87万元,项目支出3155.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5.7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支出:(1)公务员医疗补助;(2)新冠疫情防控补助;(3)离休干部医药费;(4)医疗保险基金运行费。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2.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万元,占1.20%;卫生健康支出3568.20万元,占97.70%;住房保障支出40.09万元,占1.1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退休4.0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06万元,主要是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调整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3568.20万元,包括:
公共卫生2.93万元,主要是新冠疫情防控补助。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新冠疫情防控补助。
事业单位医疗1275.73万元。一是公务员医疗补助125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二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5.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单位医疗保险调整基数,追加单位医疗保险。
事业运行386.92万元,主要人员支出、日常经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2.35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收回。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870.27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医药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收回。
3.住房保障支出40.0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0.0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40.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86.92万元,比上年增加29.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涉及资金3155.5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9分。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55.54万元,自评平均分99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人员编制不足,专业人员少,人员按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充实人员力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1年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