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06 |
信息名称: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文号: | 抚医保〔2023〕2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规〔202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抚顺实际,制定抚顺市新增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请一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施行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抚顺市新增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