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信息名称: | 关于落实《关于统一执行辽宁省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 目录及分值(1.0版)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抚医保﹝2023﹞36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执行辽宁省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目录及分值(1.0 版)的通知》(辽医保〔2023〕38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