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信息名称: | 关于修订抚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各县(区)医保局、卫健局,市医保中心,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修订(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2日执行。
附件:抚顺部分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