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信息名称: | 《关于落实统一执行辽宁省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政策解读 |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各市模拟、协商谈判,省医保局制定了《辽宁省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病种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病种目录》共有病种 5082 种,其中国家核心病种3630种(含基层病种179种)、本地核心病种405种(含基层病种22种)、综合病种1047种。要严格执行《病种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病种、分值、病种系数等内容。《病种目录》中标识"▲"的病种仅用于 2023年年终结算清算使用。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