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4-05-10
信息名称: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市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4〕15号)已于2024年5月7日下发,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省局文件精神,做好全省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数据通传通用工作,现修订一项抚顺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自2025年5月22日执行。

 

    附件:1.《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抚顺市部分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