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16 |
信息名称: | 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各县(区)医保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财政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抚顺市公安局
抚顺市财政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