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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5-02-08
信息名称: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5年

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抚财预〔2025〕5号)

 

第二部分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抚顺市医疗保障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则草案。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保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9.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指导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抚顺市医疗保障局下设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完善相关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2.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险种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离休人员医疗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3.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财务制度,统计、分析基金运转情况,提出上述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基金预算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为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的拟定实施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

5.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及相关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精算等工作。

6.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次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8335.0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35.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58335.0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4.91万元;

2.项目支出56320.13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1 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3个,涉及资金56320.13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98.87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医保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医疗保障局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抚顺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6万元,2025年抚顺市医保中心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149.4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52万元,增长26.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比上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县区上划公务接待费0.0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25 万元,比上年增加1.4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为医保局机构改革上划27人,增加车辆1台。)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5.8

7.32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07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8

7.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8

7.2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 0万 元,现有公务用车5台,三台为综合用车,一台为机要用车,一台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3个,涉及资金56320.13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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