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
王亚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属于中央事权,由国家层面确定。居民医保缴费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每年国家和省对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都做出了具体要求。2020年至2024年,人均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670元。财政补助一般占年度筹资的65%左右,政府投入大于个人缴费,是居民医保基金的主要来源。
市医保局作为政策执行部门,我们多次在省局、国家局会议及调研中提出作为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且居民医保基金运行良好的统筹区,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能够适当降低的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