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医保规〔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