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石妍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 “关于加快建立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对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要求,致力于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与安全。目前,我市已顺利对接省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在推动处方由定点医疗机构至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电子处方流转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与省平台对接完成后,我局积极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处方流转系统测试与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电子处方流转操作流程及医保相关政策。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8家高值药品及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成功接入省统一处方流转平台,实现了电子处方的顺畅流转。通过该平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可实时传输至省平台,患者选定定点药店后,定点药店可依据电子处方为患者提供药品销售服务,整个过程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处方全程可追溯,极大地提高了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为进一步规范处方流转管理,我局已做出明确要求:自2025年起,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及高值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不再接受纸质处方,须遵守电子处方流转的相关规定。此举措旨在全面推动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广泛应用,减少纸质处方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差、篡改风险以及资源浪费,同时也是提升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关于您提出的“加快建立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建设的建议”,我市已全面落实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随时与我局联系。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