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6-01-15
信息名称: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就进一步完善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有关事宜,转发《关于调整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辽医保〔2025〕57号)。

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1号)文件精神,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调整我省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政策。所有涉及儿童加收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比例调整为20%。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本通知自 2026 年 1 月 10 日起执行。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文件: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