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 ||
于曼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是:“统一规划、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我市作为深度老龄化城市,加快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对于提升失能人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早谋划、做好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调研、测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全省工作计划安排,我市广泛收集国内各先行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并与我省试点市盘锦市、沈阳市的医保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着手做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前期准备、调研、测算工作。
(一)做好失能人群评估。2024年我市常住人口171.0万人,依据《2023年度抚顺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60周岁以上老人占比达35%。按照退休人员重度失能率2.34%测算,我市预计长护险享受待遇人数职工约为1万人,居民约6000人。
(二)做好筹资标准测算。按照我省试点城市的筹资标准测算,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费率为0.3%左右,筹资标准为144元/年/人。
(三)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借鉴吸收试点城市成功经验,结合抚顺失能人口、筹资情况和养老体系建设,坚持对标国家、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经办服务、便民服务、基金风控方面提前谋划,统筹部署,做好制度体系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长护险制度的建立要分步分批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我省统一计划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计划2028年启动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居民按照全省全面启动时间执行。在下一步开展长护险工作中,将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宣传培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准确解读政策。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