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大参保群众: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的便利性,方便我市参保群众到沈阳市临时异地就医,根据省医保信息系统要求,现调整并规范临时异地就医于沈阳市的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临时异地就医到以下27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见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可以通过“抚顺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备案或到医保中心、新宾县或清原县医保分中心进行窗口备案,就医地选择“辽宁省—省本级”。根据省医保中心工作要求,可以实现自助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将随时增加,名单的变化会同步在“抚顺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临时异地就医到27家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需要到市医保中心、新宾县或清原县医保分中心窗口进行备案。
抚顺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24-55883333。
附件:27家可以自助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
27家可以自助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雍森医院
6、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
7、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空军医院
8、辽宁省肿瘤医院
9、辽宁省人民医院
10、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1、辽宁省金秋医院
12、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13、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传染病医院)
14、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15、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16、沈阳市肛肠医院
17、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18、沈阳市积水潭医院
19、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省肛肠医院)
20、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1、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22、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医医院
23、中一东北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24、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25、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沈阳242医院)
26、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7、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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