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抚医保发〔2021〕16号)要求,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于2024年1月受理了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定点的申请,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按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举报电话:52673507 53998040
附表:2024年一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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