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二季度拟新增清原满族自治县清诚大药房等4家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的公示
根据《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抚医保发〔2021〕16号)相关要求,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于2025年二季度通过申报材料审核,并经相关部门及专家现场评估,拟新增清原满族自治县清诚大药房等4家零售药店为医保定点。按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 举报电话:52673507 53998040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4日
2025年第二季度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2
北京同仁堂抚顺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店
3
福本源一身轻大药房连锁(辽宁)有限公司东洲分店
4
福本源一身轻大药房连锁(辽宁)有限公司海城分店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