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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三季度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9-0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抚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抚医保发〔2021〕16号)相关要求,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于2025年三季度通过申报材料审核,并经相关部门及专家现场评估,拟新增辽宁富昌隆大药房连锁企业经营管理公司新太河分店等1家零售药店为医保定点。按工作流程,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2日
    举报电话:52673507  53998040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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