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大额(大病)
医疗保险项目招标需求调查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职工大额、居民大病参保人经济负担,保障大额(大病)医疗保险项目招投标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现面向社会潜在供应商进行采购需求市场调研,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 抚顺市2026-2028年度大额(大病)医疗保险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抚顺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省和抚顺市《关于印发抚顺市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对承办我市大额(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采用共保体模式,由多家投标人承办本项目。对我市职工大额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按基本医保政策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合规部分,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对我市居民参保人员年度内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政策支付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合规的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职工大额筹资标准拟定每人每年110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并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区内或异地安置地的住院医疗费用、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大额补助支付比例为90%;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异地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异地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大额补助支付比例为80%;在统筹区内或安置地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和按门诊慢特病管理的高值药品大额补助支付比例为75%;血液透析、血液滤过等部分诊疗项目大额补助支付比例为85%。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5元,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划拨。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为参保人年度内发生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原则上与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参保人年度内发生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累计计算。具体补偿标准如下:5万元以内(含5万元)支付比例为6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比例为65%;1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70%。大病保险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投标人需在抚顺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派驻相关专业人员合署办公,并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实现大额(大病)医疗费用补助与基本医保“一站式”服务。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采购需求市场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针对上述内容,现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工作。请了解相关行业发展、市场供给并具有代表性的市场主体,就项目特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案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提出更好的建议,拟供采购人参考。
六、公示相关事项
调查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6日
需求调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17:00
欢迎社会潜在供应商提供专业意见,下载附件"需求调查表",并按格式填写调查表,盖章扫描( PDF 版本)以及 word 版本同时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024-52673509
联系邮箱:fssybj@163.com
附件:项目需求调查表
抚顺市大额(大病)医疗保险项目需求调查表
1.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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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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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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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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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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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我单位为以下类型企业(打“√”):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2.相关行业发展情况
3.市场供给情况
4.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5.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情况
6.其他相关情况
备注: 请根据采购内容,分析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居民大病保险行业发展情况、自愿描述市场供给情况、对本轮招标精算所需公开的数据项目进行建议。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