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信息名称: |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活困难的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健康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抚医保﹝202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活困难的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健康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医保﹝2022﹞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顺市民政局 抚顺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