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5-01-20
信息名称: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就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转发《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医保〔2025〕3号)。

二、主要内容

将“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项目名称修改为“经照射 自体血回输治疗”,项目内涵修改为“用于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血液光量子照射治疗、臭氧自体血 回输治疗、可控定量三氧免疫诱导自体血回输治疗、紫外线照射充氧血液回输治疗等服务”。取消“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紫外光照射)”和“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项目。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3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 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下载: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