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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5-01-20
信息名称: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 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 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分局、卫生局,各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医保〔202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抚顺实际,调整抚顺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高限价,请遵照执行。

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因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而增加开展项目数量,如同比超过降价前数量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原则上将不予支付。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3日起执行。

 

 

    附件: 1.抚顺市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修订表

2.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抚顺市医疗保障局        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抚顺市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项目修订表

 

地方项目代码

地方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内涵(或章节说明)

除外内容

价格类型(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计价单位

省定最高限价(元)

抚顺市最高限价(元)

备注

三级

二级

一级或其他

00310800011000000

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

用于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血液光量子照射治疗、臭氧自体血回输治疗、可控定量三氧免疫诱导自体血回输治疗、紫外线照射充氧血液回输治疗等服务。


政府指导价

50

50

45

41

修订了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与项目内涵

00310800011010000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紫外光照射)

含输氧、采血、紫外线照射及回输。


政府指导价

54

54

43

40

取消

00310800011020000

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

含输氧、采血及回输。


政府指导价

370

370

340

320

取消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