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6-05-07
信息名称: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眼科等 6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眼科等 6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就进一步规范眼科等 6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宜,转发《关于规范眼科等 6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规范眼科、心血管系统、口腔、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和神经系统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723个;取消“人工泪管置管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眼科、心血管系统、口腔、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和神经系统6类医疗服务收费应遵照相应的价格项目执行。


附件下载:
视频:
相关报道:
相关专题:
图解:
解读: